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21 |
国药准字H20046186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次适量搽于患处,用于足趾癣时,一天2次,连用7天,或一天1次,连用4周;用于体癣、股癣时,一天1次,连用2周。 |
外用一日~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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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为复方制剂,每个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辅料为聚山例酯80、液体石蜡、羟苯乙醚、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十八醇、白凡士林、甘油、月桂氮卓酮、冬青油、纯化水。 |
不良反应 |
常见不良反应有局部刺激、红斑、瘙痒、灼热感、刺痛感、接触性皮炎等。尚未有因严重不良反应而停药的报道。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症 |
对已知或怀疑对盐酸布替萘芬喷剂或其成分有过敏反应者禁用本品。 |
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 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注意事项 |
1、警告 本品严禁用于眼、口和外阴部。 2、一般注意事项 本品仅限于外用。若使用本品出现刺激或过敏反应,应停止应用本品并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案。应通过在氢氧化钾溶液中进行感染部位表皮组织直接显微镜检查或在适当培养基中进行培养来确诊疾病。 对烯丙胺类抗真菌类药物过敏者应慎用本品,以免发生交叉过敏反应。 3、患者须知 1)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患者用药后应洗手。避免接触眼、鼻、口和其他粘膜组织。 2)若洗澡后使用本品,应待患处完全干燥后方可使用。 3)即使症状减轻,亦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本品。若按上述治疗一个疗程后未见好转请告知医生,若症状加重则应尽快告知。 4)如患处出现进行性加重的刺激症状、发红、瘙痒、灼热感、水泡、水肿或渗出现象,请立即告知医生。 5)不要使用敷料包扎患处,除非医生指导下使用。 6)除了有专用处方外,不要在任何不适情况下使用本品 |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如并发细菌或真菌感染请咨询医师处理 运动员慎用
小儿避免使用
对安都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安都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请将安都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安都 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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