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水杨酸甲酯气雾剂 | 水杨酸甲酯气雾剂 |
生产厂家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山东京卫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g:5mg | 1g:5mg |
剂型 | 喷雾剂 | 喷雾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107 | 国药准字H20093107 |
用法用量 | 外用。使用时喷头距患处皮肤5-10公分处揿压阀门,持续喷射2-3秒钟,若需重复使用,应间隔半分钟,但一日不得超过3次。 | 外用。使用时喷头距患处皮肤5-10公分处揿压阀门,持续喷射2-3秒钟,若需重复使用,应间隔半分钟,但一日不得超过3次。 |
化学成分 | 水杨酸甲酯 | 水杨酸甲酯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禁忌症 | 婴幼儿禁用。 | 婴幼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使用前轻轻振摇。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 使用与贮存时勿靠近明火或易燃品。 6. 一次喷射时间不应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冻伤。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 使用前轻轻振摇。 4.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5. 使用与贮存时勿靠近明火或易燃品。 6. 一次喷射时间不应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冻伤。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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