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295 |
国药准字H33021717 |
用法用量 |
咀嚼后咽下。一次1~2片,一日3次。餐后1~2小时、睡前或胃部不适时服用。 |
口服:溃疡病:150mg/次,一日2次,清晨及睡前服。卓-艾综合征:150mg/次,3次/日,必要时可至900mg/日。8岁以上儿童 75-150mg bid。 肌内注射:50mg/次,一日2次。静滴:100~300mg/日,或25mg/小时,每日2次或6~8小时一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铝碳酸镁 |
C13H23ClN4O3S |
不良反应 |
大剂量服用可导致胃肠道不适,软糊状大便。 |
可见恶心、皮疹、便秘、乏力、头痛、头晕;偶见静注后出现心动过缓;少见轻度肝功能损伤。长期服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利于胃内细菌繁殖。 |
禁忌症 |
肾功能损伤病人(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不能长期、大剂量服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 |
注意事项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4.妊娠期头三个月,严重心、肾功能不全者,高镁血症、高钙血症者慎用。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肝功能不全者及老年患者慎用;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剂量应减半;孕妇及婴儿仅限于绝对必要的病例才用,8岁以下儿童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