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滴剂 | 甲磺司特颗粒 |
生产厂家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植恩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0% | 1g:50mg*18袋 |
剂型 | 滴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15 | 国药准字H20120105 |
用法用量 | 滴入口中,或溶于约20倍体积的开水中摇匀后服用。 |
一般成人,1次100mg,一日3次饭后口服。可按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辅料为:乙醇、丙二醇、聚乙二醇、吐温-80、甜菊素、苯甲酸钠、亚硫酸氢钠、红曲红。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临床试验中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3/1460例)。其中消化系不良反应如暧气、恶心、口渴、胃部不适、腹泻、软便等;精神神经系统如头痛、困倦等;皮肤如皮疹、荨麻疹、手指肿胀、瘙痒等多见。 此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如白细胞数、嗜酸性细胞数增多;GOT、GPT、γ-GPT、AL-P升高;蛋白尿、尿潜血阳性。 长期用药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4%(12/187例),略有增加,但未见特殊的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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