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氢溴酸右美沙芬口服溶液 | 氢溴酸右美沙芬 |
生产厂家 | 南京海鲸药业有限公司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ml:15mg。 | 原料药 |
剂型 | 溶液剂 | 散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589 | 国药准字H19990141 |
用法用量 | 口服。 1.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0-20毫升(2-4瓶盖),一日3-4次。瓶盖可做量杯用,每盖至刻线5毫升。 2.12岁以下儿童用量如下: (1)1-3岁,10-15公斤,3毫升/次。 (2)4-6岁,16-21公斤,4毫升/次。 (3)7-9岁,22-27公斤,5毫升/次。 (4)10-12岁,28-32公斤,6毫升/次;一日3-4次。 | 口服,成人:10mg~30mg/次,3次/日,最大剂量可用至120mg/日。6~12岁儿童:5mg~15mg/次,每4~8h1次,最大剂量60mg/日。1~6岁儿童:2.5mg~7.5mg/次,3~6次/日,最大剂量30mg/日。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氢溴酸右美沙芬1.5毫克,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枸橼酸、柠檬黄。 |
氢溴酸右美沙芬,化学式为C18H26BrNO。 |
不良反应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过量可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 | 可见头晕、头痛、嗜睡、易激动、嗳气、食欲缺乏、便秘、恶心、皮肤过敏等,但不影响疗效。停药后上述反应可自行消失。 |
禁忌症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1.妊娠3个月内妇女、有精神病史者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服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药不满两周的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用药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3.孕妇慎用。 4.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11 岁以下儿童使用本品时请咨询医师2. 用药7 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 哮喘患者、痰多的患者、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孕妇慎用。5.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离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哺乳期妇女在医师指导下使用11.老年用药请咨询医师成药师。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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