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620 |
国药准字H21024528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量杯衡量按下述剂量服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2-3 12-14 3 4-6 16-20 5 7-9 22-26 8 10-12 28-32 10 一日次数:若持续高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直肠给药。按图将塑料硬片从下端缺口处撕开,取塑料指套一只,套在食指上,取出栓剂,持栓剂下端,轻轻塞入肛门约2厘米处,一次50毫克,一日50~100毫克。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为对乙酰氨基酚32mg。 辅料为:山梨醇溶液、聚乙二醇、丙二醇、柠檬酸、苯甲酸钠、糖精钠、柠檬酸钠、叔丁对甲氧酚、色素、香蕉香精、蒸馏水。 |
吲哚美辛 |
不良反应 |
不良反应较少,对胃无刺激性,不引起胃出血。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白细胞减少等不良反应,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1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痛、眩晕、困倦等。 2 造血系统反应:粒细胞减少,溶血性或再生障碍性贫血,紫癜、骨髓抑制及血小板减少等,但少见。 3 皮肤过敏反应:瘙痒、荨麻疹、结节性红斑等。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 肝肾功能不全、孕妇、哺乳妇女和14岁以下小儿,有活动性肠道病灶或非甾体消炎药过敏者禁用。 2 老人、癫痫、帕金森病或情绪、精神障碍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 3.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丙磺舒可使吲哚美辛的血浆浓度增高,两药合用时需减少吲哚美辛的用量。 2 不宜与阿司匹林合用,以免降低吲哚美辛的疗效。 3 对某些患者能减弱速尿的促尿酸钠排出及降压作用,如两药同时使用,应密切注意速尿疗效。 4 同时用抗凝血药的患者,应观察凝血酶时间的改变。 5 本品不宜长期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