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701 |
国药准字H20084624 |
用法用量 |
口服。自月经周期的第1日起,每日在相同的时间服用1片,连服21天。停药7日后,在第8日起开始服用新的一盒,服用方法同上。 |
停经≤49天之健康早孕妇女,空腹或进食2小时后,口服25?50mg米非司酮片一日2次,连服2?3天,总量150 mg,每次服药后禁食二小时,第3?4天清晨于阴道后穹窿放置卡前列甲酯栓1枚(1mg),或使用其他同类前列腺素药物。卧床休息1?2小时,门诊观察6小时。注意用药后出血情况,有无妊娠产物和副反应。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炔雌醇0.03毫克、孕二烯酮0.075毫克。辅料为:硫酸钙、聚乙烯吡咯烷酮K30,交联聚乙烯吡咯烷酮,硬脂酸镁。 |
主要成份:米非司酮。 |
不良反应 |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头痛、乳房痛、经间少量出血;较少见的有皮疹及不能耐受隐形眼镜;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尚有血栓形成、血压增高、肝病、黄疸以及过敏反应等。 |
1. 部分早孕妇女服药后,有轻度恶心、呕吐、眩晕、乏力和下腹痛,肛门坠胀感和子宫出血。2. 个别妇女可出现皮疹。3. 使用前列腺素后可有腹痛,部分对象可发生呕吐、腹泻。少数有潮红和发麻现象。 |
禁忌症 |
下列情况禁用:乳腺癌、生殖器官癌、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或黄疸史、阴道异常出血、镰状细胞性贫血、深部静脉血栓病、脑血管意外、高血压、心血管病、高脂血症、精神抑郁症及哺乳期妇女。 |
1. 对本品过敏者。2. 心、肝、肾疾病患者及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者。3. 有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禁忌者:如青光眼、哮喘及对前列腺素类药物过敏等。4. 带宫内节育器妊娠和怀疑宫外孕者,年龄超过35岁的吸烟妇女。 |
注意事项 |
1 开始服药前请咨询医师。包括体检,采集完整的个人和家庭病史,特别注意检查血压。 2.服用本品时应当每年进行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向医师说明正在服用本品。 3.必须按规定方法服药,若漏服药不仅可发生经期间异常出血,还可导致避孕失败。一旦发生漏服,除按规定服药外,应在24小时内加服1片,并在随后7天同时采取其他的非激素避孕措施。 4.出现下列症状时应停药:怀疑妊娠、血栓栓塞病、听力或视觉障碍、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精神抑郁、缺血性心脏病、胸部锐痛或突然气短、偏头痛、乳腺肿块、癫痫发作次数增加、严重腹痛或腹胀、原因不明剧烈性头痛、皮肤黄染或全身瘙痒等。 5.吸烟可使服用本品的妇女发生心脏病和中风的危险性增加,尤其是35岁以上的妇女,故服药期间应戒烟。 6.如欲怀孕,应停药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直到出现第一个月经周期后再怀孕。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确认为早孕者,停经天数不应超过49天,孕期越短,效果越好。2. 米非司酮片必须在具有急诊、刮宫手术和输液、输血条件下使用。本药不得在药房自行出售。3. 服药前必须向服药者详细告知治疗效果,及可能出现的副反应。治疗或随诊过程中,如出现大量出血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就医。4. 服药后,一般会较早出现少量阴道出血,部分妇女流产后出血时间较长。少数早孕妇女服用米非司酮片后,即可自然流产。约80%的孕妇在使用前列腺素类药物后,6小时内排出绒毛胎囊,约10%孕妇在服药后一周内排出妊娠物。5. 服药后8~15天应去原治疗单位复诊,以确定流产效果。必要时作B型超声波检查或血HCG测定,如确诊为流产不全或继续妊娠,应及时处理。6. 使用本品终止早孕失败者,必须进行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