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93803 |
国药准字H20093477 |
用法用量 |
阴道给药。一次1枚,每晚1次。将栓剂置于阴道后穹隆部,连用10日为一疗程,必要时可重复使用一个疗程。 |
每二日将一粒栓剂放入阴道。如果采用聚甲酚磺醛浓缩液病灶烧灼,则于两次烧灼间隔日放入一粒栓剂。为了使用方便,患者最好取仰卧位,先将栓剂用水浸湿,然后插入阴道深部。通常以晚间睡前用药为宜,配合使用卫生带,防止污染衣物和被褥。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粒含黄藤素50mg,所用辅料为甘油、聚乙二醇6000。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聚甲酚磺醛,为间甲酚磺酸和甲醛的聚合物。 |
不良反应 |
偶见局部刺激,瘙痒或烧灼感。 |
用药后偶有局部刺激症状(如烧灼感或疼痛),通常可耐受,并会很快消失。 |
禁忌症 |
妊娠头3个月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应避开月经期。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给药时应洗净双手或戴指套或手套。4.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使用避孕套或避免房事。5.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能吞服,如果发生误吞,必须立即饮用大量水,并咨询医生。 2.本品可促进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此时无需惊恐。这是聚甲酚磺醛作用所致。脱落组织应予清除,以免发生刺激。 3.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4.行经时应停止用药。 5.注意防止本品与眼部接触!如果眼部与本品 接触,必须立即用水彻底冲洗;如有必要,请咨询眼科医生。 6.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本品接触后,必须在制剂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消毒前,应立即将使用的器具浸泡于水中(可含1-2的碳酸氮钠) 7.阴道检剂上的斑点,是其墓质产生的自然现象,不影响药物的使用,也不影响疗效及耐受性。 8.避免儿童接触。9.不可使用过期的聚甲酚磺醛。10.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