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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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不可咀嚼。(1)消化性溃疡:一次20mg(一次1粒),一日1~2次。每日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胃溃疡疗程通常为4~8周,十二指肠溃疡疗程通常2~4周(2)反流性食管炎:一次20~60 mg(一次1~3粒),一日1~2次。晨起吞服或早晚各一次,疗程通常为4~8周。(3)卓-艾综合征:一次60mg(一次3粒),一日1次,以后每日总剂量可根据病情调整为20~120mg(1~6粒),若一日总剂量需超过80mg(4粒)时,应分为2次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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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主要成份为奥美拉唑,化学名5-甲氧基-2[[(4-甲氧基-3,5-二甲基-2-吡啶基)-甲基]-亚磺酰基]-1H-苯并咪唑分子式:C17H19N3O3S分子量:34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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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耐受性良好,常见不良反应是腹泻、头痛、恶心、腹痛、胃肠胀气及便秘,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ALT,AST)增高、皮疹、眩晕、嗜睡、失眠等,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轻微的,可自动消失,与剂量无关。长期治疗未见严重的不良反应,但在有些病例中可发生胃粘膜细胞增生和萎缩性胃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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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者、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及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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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使用不得超过7天,如症状未缓解或消失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两个月以内不得再次服用,如症状反复,应立即就医。3. 本品在以下情况下请勿使用:吞咽困难或疼痛;呕血;便血或黑便。这些可能是严重情况的征兆,请咨询医师。4. 肝功能不全或血象不正常的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假如出现烧心持续或加重症状,请停用本品并去医院就诊。6. 儿童使用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7. 孕期、哺乳期妇女慎用。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请立即就医。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虽然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无胎儿毒性或致畸作用,但对孕妇一般不用,对哺乳期妇女也应慎用。 儿童用药: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婴幼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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