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参竹精颗粒 | 乙肝扶正胶囊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康宝天然药物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重5克 | 0.25g*60s |
剂型 | 颗粒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66 | 国药准字Z20044124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 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手掌参、黄精、玉竹、何首乌(制)、广枣。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高血压、心脏病、胃肠道阻塞性疾患、甲状腺机能亢进、溃疡性结肠炎、反流性食管炎、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4、低磷血症(如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不宜长期大量服用。 5、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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