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参竹精颗粒 | 八珍片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花制药厂 |
规格 | 每袋重5克 |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66 | 国药准字Z20080554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2-3片,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手掌参、黄精、玉竹、何首乌(制)、广枣。 | 党参、白术、茯苓、甘草、当归、白芍、川芎、熟地黄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少数病人可能出现轻度的口干,恶心、手抖心悸等不良反应。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慎用。 2.不宜和感冒类药同时服用。 3.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或其制剂。 4.本品为气血双补之药,性质较粘腻,有碍消化,故咳嗽痰多,脘腹胀痛,纳食不消,腹胀便溏者忌服。 5.本品宜饭前服用或进食同时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高血压患者,小儿及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胀便溏者应去医院就诊。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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