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参竹精颗粒 | 乌鸡白凤丸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凯蒙药业有限公司 | 黑龙江天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重5克 | |
剂型 | 颗粒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3466 | 国药准字Z20093459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1次;或将药丸加适量开水溶后服。[规格]每10丸重1克 |
化学成分 | 手掌参、黄精、玉竹、何首乌(制)、广枣。 |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感冒病人不宜服用。2.服药期间出现食欲不振,胃脘不适,大便稀,腹痛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二周后症状未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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