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妇科调经颗粒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三金集团湖南三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14克/袋 | 88毫升/瓶 |
剂型 | 颗粒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3705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4克,一日3次。[规格]每袋装14克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当归、川芎、延胡索(醋炙)、香附(醋炙)、白术(麸制)、白芍、赤勺、熟地黄、大枣、甘草。辅料为蔗糖。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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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应去医院就诊。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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