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547 |
国药准字H20057215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少量乳膏薄薄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静脉滴注。 1.用于脑卒中后遗症等:一次0.5~1.0g(1/2~1瓶),缓慢静脉滴注。 2.用于肝昏迷的治疗:一次1~4g(1~4瓶),2~3小时内滴完。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克含辣椒碱0.75毫克,冬青油8.5毫克,薄荷油15毫克,樟脑15毫克。 |
γ-氨酪酸 |
不良反应 |
可出现局部刺激。 |
用药后偶见灼热感、恶心、头晕、失眠、便秘、腹泻。大剂量时可出现肌无力、运动失调、血压降低及呼吸抑制。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带状疱疹发作期禁用。
3.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口处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不宜全身大面积使用。
2.使用初期用药部位可能出现皮肤烧灼、刺痛感及潮红,是正常药理反应,通常会随反覆使用而减轻或逐渐消失,无需停药。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静脉滴注必须充分稀释后缓慢进行,以免引起血压急剧下降而导致休克。 2.静脉滴注过程中如出现胸闷、气急、头昏、恶心等症状,应立即停药。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