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2020547 |
国药准字H20067280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少量乳膏薄薄涂于患处,一日2~4次。 |
肌内注射,一次20mg,一日1~2次(20~40mg);静脉滴注,2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250ml中,或者40mg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500ml中缓慢静脉滴注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克含辣椒碱0.75毫克,冬青油8.5毫克,薄荷油15毫克,樟脑15毫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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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可出现局部刺激。 |
偶有发热、皮疹,停药后症状消失。极少数病人出现一过性轻度谷丙转氨酶升高,停药后恢复正常。本药对窦房结有明显抑制作用。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带状疱疹发作期禁用。
3.破损皮肤或开放性创口处禁用。 |
1、病窦综合征、窦房结功能不全者禁用,缓慢性心律失常者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不宜全身大面积使用。
2.使用初期用药部位可能出现皮肤烧灼、刺痛感及潮红,是正常药理反应,通常会随反覆使用而减轻或逐渐消失,无需停药。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4.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严禁静脉推注。 2、静脉滴注时,滴速不可过快,否则会引起兴奋、呼吸加快、头晕、 头胀、胸闷及低血压等。 3、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癫痫患者慎用。 5、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期慎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