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昊畅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宁夏康亚药业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0.25g | 40ml/瓶 |
剂型 | 胶囊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809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亚临床视网膜病变或预防性用药,每日500mg,分1~2次服用;非增生性视网膜病变或隐匿性视网膜病变每日750~1500mg,分2~3次服用;增生性视网膜病变,每日1500~2000mg,分3~4次服用。轻症疗程为1~3个月,中症疗程为6~12个月,重症疗程为1~2年。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羟苯磺酸钙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偶见胃部不适,恶心,胃灼热,食欲缺乏等症状;此时,应酌情减量,必要时暂停给药。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对胃肠道功能不全,或过敏者禁用。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需结合降糖药进行治疗,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2.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3.妊娠前3个月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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