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柴胡颗粒 | |
生产厂家 | 上海杏灵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295 |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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