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强力枇杷露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雅安三九药业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120毫升 | 40ml/瓶 |
剂型 | 溶液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1805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枇杷叶、罂粟壳、百部、白前、桑白皮、桔梗、薄荷脑。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禁忌症 |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 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 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运动员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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