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诺对比
基本资料对比
名称 泰诺
生产厂家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规格 100ml/瓶
剂型 混悬液
说明书对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1694
用法用量

口服,2岁以下小儿应遵医嘱,12岁以下儿童用量:2--3岁,体重12--14千克,一次用量2.5--3.5毫升;4--6岁,体重16--20千克,一次用量4--5.5毫升;7--9岁,体重22--26千克,一次用量6毫升;10--12岁,体重28--32千克,一次用量8毫升;若症状不缓解,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化学成分

对乙酰氨基酚、 盐酸伪麻黄碱、氢溴酸右美沙芬、马来酸氯苯那敏。

不良反应 1 胃肠道不适,嗜睡,偶有头晕、皮疹等。
2 可能引起嗜睡。
3 可能引起兴奋,特别是对儿童。
禁忌症

对本品过敏及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慎用。

注意事项 1 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放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
2 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过量服用并不一定能更好的缓解症状,但却可能导致不良反应。一旦过量,应请医生诊治。
3 请勿与其他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物同时服用。
4 非特异性疼痛超过5天,发热超过3天,或咽痛严重、持续超过2天并伴有发热、头痛、皮疹、恶心、呕吐者,应请医生诊治。
5 慢性咳嗽(如由哮喘引发的)、咳嗽伴有大量粘痰的患儿不宜服用本品,除非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如咳嗽持续超过1周、有复发的趋势或伴有发热、皮疹、持续头痛者,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 本品在部分儿童中可引起兴奋,或可引起瞌睡。
7 患有慢性支气管炎、青光眼、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或糖尿病的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8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9 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的疗效与安全性未见报道,所以慎用。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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