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泰诺林 | 那敏伪麻胶囊 |
生产厂家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天津金虹胜利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100ml:3.2g | 12粒*1板 |
剂型 | 混悬液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006 | 国药准字H19991365 |
用法用量 | 口服,用量杯量取,用后请洗净量杯。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体重(公斤)一次用量(毫升) 1~3 12~15 3 4~6 16~21 5 7~9 22~27 8 10~12 28~32 10 一日次数: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1粒。 |
化学成分 | 对乙酰氨基酚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盐酸伪麻黄碱、马来酸氯苯那敏。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主要为轻度嗜睡、鼻干、心悸、上腹不适等。 |
禁忌症 |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患者禁用; 3 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对麻黄碱、氯苯那敏过敏者,严重高血压、严重心脏病及前列腺肥大明显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故此种病人应慎用。不应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它解热镇痛药的制剂。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服用量每日不得超过4粒,疗程不超过7天。超量服用可造成头晕、失眠及精神症状。 2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肺气肿等呼吸困难患者及前列腺肥大伴排尿困难患者慎用或不用。 3服药期间不驾驶机动车辆、不操作机器,不从事高空作业。4服用后若症状未见改善或出现高热,应及时停药及向医师咨询。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