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879 |
国药准字Z43020027 |
用法用量 |
外用。不同皮肤病选用不同浓度的制剂:①治疗脂溢性皮炎和银屑病,采用2~10%浓度,每日外涂1~2次。对于较厚的痂皮,涂药后可封包过夜。②治疗浅部真菌病,采用3~6%浓度。对甲癣可用15%浓度,每日外涂1~2次。③治疗疣,采用5~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5分钟,组织松软后用刀片削除其上较厚角层,将药涂于皮损上,周围邻近正常皮肤涂一薄层凡士林保护,每日1~2次。④治疗鸡眼或胼胝,采用10~15%浓度,用药前将病变部位清洁,并浸在热水中15~30分钟,邻近正常皮肤涂凡士林保护,然后将药涂上,每日1次,直至病变去除。但在14日内不能超过5次用药。⑤25~60%软膏具有腐蚀作用,需在医师指导下用药,避免接触周围正常皮肤。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温开水送下。 |
化学成分 |
水杨酸 |
千斤拨、金樱根、穿心莲、功劳木、单面针、当归、鸡血藤、党参。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引起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续性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禁忌症 |
对本品过敏反应者禁用。 |
|
注意事项 |
有糖尿病、四肢周围血管疾患使用高浓度软膏应慎重。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区(如疣周围)皮肤应用。炎症和感染的皮损上勿使用。勿与其他外用痤疮制剂或含有剥脱作用的药物合用。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不宜作大面积应用,并应注意水杨酸盐的毒性表现如胃肠道不适、头昏、耳鸣和心理障碍。 水杨酸遇铁呈紫色,遇铜呈绿色。多种金属离子能促使水杨酸氧化为醌式结构的有色物质,故本品的配制及贮存时,禁与金属器皿接触。【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严禁大面积使用。【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严禁大面积使用。【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严禁大面积使用。【药物过量】如每日应用水杨酸软膏封包,治疗5天,虽然约60%的水杨酸被吸收,但血清中水杨酸盐的水平不超过50μg/ml,亦未显示毒性。但长期的大面积应用有增加水杨酸盐毒性的危险,当血清水平达到300~400μg/ml时,会出现全身的毒性反应。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带下清稀、无臭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