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946 |
注册证号H20150664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2次,涂于患处。 |
将本药少量涂于患处皮肤,每日两次,生效后可减少用药次数,每周用药不可超过100 g或60 mL。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50毫克、间苯二酚50毫克、水杨酸甲酯0.01毫升。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泊三醇。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各种皮肤反应,尤其是用药部位反应。高钙血症和变态反应鲜有报道。卡泊三醇搽剂的临床数据显示,不良反应在患者中的发生率约为25%。 |
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皮肤有糜烂破损者禁用。3.体癣、股癣禁用。 |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及钙代谢失调者应禁用卡泊三醇搽剂。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和其它部位的黏膜。2.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慎用。3.本品连续使用15日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4.涂药后立即洗手。5.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本品可能对面部皮肤有刺激作用,应避免直接用于面部。建议病人用后洗手,以免无意中将药物带到面部。由于缺乏数据,有严重肾功能不全或严重肝脏功能失调的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如果用药超过最大周剂量,可能发生高钙血症。停药后可很快恢复正常。本品因含有丙二醇,可能会引起皮肤刺激。在使用卡泊三醇搽剂治疗期间,建议患者限制或避免过度暴露在自然光或人工光下。只有在医生和患者均认为潜在的利益大于潜在的风险,局部卡泊三醇用药可与紫外照射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