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十一味黄精颗粒 | |
生产厂家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
规格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669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克,一日3次。[规格]每袋装10克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经行有块伴腹痛拒按或胸胁胀痛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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