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柴胡颗粒 | 妇科千金片 |
生产厂家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0.32克×18片×4板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237 | 国药准字Z43020027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温开水送下。 |
化学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该物种为中国植物图谱数据库收录的有毒植物,其毒性为全株有毒,块茎毒性较大,生食0.1—1.8g即可引起中毒。对口腔、喉头、消化道粘膜均可引起强烈刺激;)(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千斤拨、金樱根、穿心莲、功劳木、单面针、当归、鸡血藤、党参。 |
不良反应 | 详细请看说明书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带下清稀、无臭者不宜选用。带下伴阴痒或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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