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小柴胡颗粒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太极集团四川绵阳制药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每袋装10克 | 88毫升/瓶 |
剂型 | 颗粒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0237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2~4克,一日3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柴胡、黄芩、半夏(该物种为中国植物图谱数据库收录的有毒植物,其毒性为全株有毒,块茎毒性较大,生食0.1—1.8g即可引起中毒。对口腔、喉头、消化道粘膜均可引起强烈刺激;)(姜制)、党参、生姜、甘草、大枣。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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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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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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