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硝酸咪康唑乳膏 | 醋酸曲安西龙尿素乳膏 |
生产厂家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西北合成药厂 |
规格 | 每克含硝酸咪康唑20毫克(2%)。 | 每10g含醋酸曲安奈德10mg,尿素1g |
剂型 | 膏剂 | 膏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340 | 国药准字H62021132 |
用法用量 |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 外用,涂于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20毫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苯甲酸和纯化水。 | 醋酸曲安奈德,尿素 |
不良反应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疼(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 偶有轻度局部刺激。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毛囊炎等。 |
禁忌症 |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者禁用。 | 1.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疹,体癣,股癣患者禁用。2.真菌性皮肤病和某些病毒性皮肤病(如水痘,牛痘等)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出现局部敏感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咨询医生。12.当性伴侣被感染时也应给予适当的治疗。13.本品为局部用药,不得口服。如被意外大量口服,如需要可采用适当的胃排空措施。 | 1,涂药面积应不超过全身总面积的10%,连续涂药时间不宜超过4周。2,不宜用于皮肤柔嫩及皱褶部位,如腋窝,腹股沟等。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4,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并洗净。5,伴有细菌感染时,不宜单独使用,应与抗菌药物合用。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