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葡醛内酯片 | 贺普丁 |
生产厂家 | 湖南恒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葛兰素史克制药(苏州)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片100毫克。 | 0.1g*14 |
剂型 | 片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0926 | 国药准字H20030581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2-4片,一日3次。5岁以下小儿一次1片;5岁以上一次2片,一日3次。 |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片含葡醛内酯100毫克。辅料为:微晶纤维素、硬脂酸镁 | 拉米夫定 |
不良反应 | 偶有面红、轻度胃肠不适,减量或停药后即消失。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肝病辅助治疗药,第一次使用本品前应咨询医师。治疗期间应定期到医院检查。2.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8.老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 1.治疗期间应对患者的临床情况及病毒学指标进行定期检查。 2.少数患者停止使用本品后,肝炎病情可能加重。因此如果停用本品,要对患者进行严密观察,若肝炎恶化,应考虑重新使用本品治疗。 3.患者肾功能不全会影响拉米夫定的排泄,对于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的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肝脏损害不影响拉米夫定的药物代谢过程。 4.本品治疗期间不能防止病人将乙型肝炎病毒通过性接触或血源性传播方式感染他人,故仍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5.目前尚无资料显示孕妇服用本品后可抑制乙型肝炎病毒的母婴传播。故仍应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乙型肝炎免疫接种。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