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2134 |
国药准字H32025111 |
用法用量 |
本品外用,涂搽患处,一日2~3次。 |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林可霉素5毫克,利多卡因4毫克。 |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1.全身的不良反应一般为嗜睡,还可有口干、头痛、眩晕、疲倦、情绪改变、味觉改变、恶心、焦虑和发热等。 2.局部的不良反应有一过性刺痛感和/或烧灼感、瘙痒、红斑、皮肤发干等。[禁忌症]1.因为本品具有抗胆碱作用,而且外用后可在血中检出本品,因此对于未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或有尿潴留倾向者、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损伤者以及有癫痫病史者禁用。 3.既往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禁忌症 |
1个月以内婴儿禁用。 |
1 因为本品具有抗胆碱作用,而且外用后可在血中检出本品,因此对于未治疗的窄角性青光眼或有尿潴留倾向者、心功能不全、严重肝、肾损伤者以及有癫痫病史者禁用。 2 既往有严重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能用于眼部及粘膜部位; 2.由于外用后仍可吸收入血,20%的患者外用后可有嗜睡,特别外用超过10%体表面积时,应提醒患者不要驾驶车辆或操作危险的机器。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8天。 3.用药时应避免饮酒,因酒能加剧此药的作用; 4.使用本品前至少两周应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类药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