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对乙酰氨基酚栓 | 氨酚咖那敏片 |
生产厂家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白云山何济公制药厂 | 辽宁格林生物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栓0.15g。 | 12片 |
剂型 | 栓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3116 | 国药准字H21023752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1-6岁儿童一次1粒,塞入肛门内,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粒。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15克。辅料为:吐温-80、混合脂肪酸甘油酯。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500毫克,咖啡因3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辅料为:羧甲淀粉钠、预胶化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二氧化硅。 |
不良反应 |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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