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3052 |
国药准字Z11020320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岁至二岁一次4克,一日2次;三岁至五岁一次4克,一日3次;六岁至十四岁一次8克,一日2~3次。 |
口服。水蜜丸一次4~8克,大蜜丸一次1~2丸,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金银花、射干、金果榄、桔梗、玄参、麦冬、人工牛黄、冰片。 |
墨旱莲、女贞子(酒炙)、牡丹皮、香附(醋炙)、白芍、当归、玄参、柴胡、郁金、王不留行(炒)、人参、法半夏等22味。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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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年宁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糖尿病患儿禁服。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3.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14.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5.急性喉炎不适用,症见犬吠样咳嗽应及时到医院就诊。16.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17.脾虚易腹泻者慎服。18.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1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2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2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2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2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2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少进油腻。 2.服本药时不宜同时服用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不宜喝茶和吃萝卜,以免影响药效。 3.月经紊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药。 4.心悸气短症状明显,应去医院诊治。 5.服药4周症状无改善,应到医院诊治。 6.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7.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