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138 |
国药准字B20020585 |
用法用量 |
溶解于开水或温水后口服,遵医嘱用药。推荐药剂量为:1.成人:(1)类风湿性关节炎及骨关节炎等,一次0.4g~0.8g,一日3~4次,每日最大用药量不超过2.4g。(2)轻或中等疼痛及痛经等,一次0.2g~0.4g,每4~6小时一次。(3)发热,一次0.2g,一日3~4次。2.小儿:遵医嘱用药,每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3次。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布洛芬 |
菟丝子、枸杞子、五味子、蛇床子、金樱子、覆盆子、韭菜子、川楝子、淫羊藿、巴戟天、肉苁蓉、地黄、川牛膝、人参、鹿茸、海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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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
尚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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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活动期消化道溃疡患者。2.对本药物过敏者,或因服用阿斯匹林和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的患者。 |
儿童、孕妇禁用。 |
注意事项 |
1.胃肠疾病患者慎用。2.对其它抗风湿药物耐受性差者可能对本品有良好耐受性。3.有支气管哮喘病史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4.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5.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6.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6个月以下小儿慎用或遵医嘱。【药物过量】过量服药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睡、低血压等,一般症状在停药后即可自行消失。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3.本品宜饭前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