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330 |
国药准字H36022452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一次1枚,一日1次,睡前使用,连续3~5天。使用时将塑料包装从下端缺口处撕开,取出栓剂,将栓剂下端轻轻塞入肛门,并按住肛门片刻以防栓剂滑出。 |
口服。 |
化学成分 |
主要成分为双羟萘酸噻嘧啶。 化学名称为(E)-1-甲基-2-[2-(2-噻吩基)乙烯基]-1,4,5,6-四氢嘧啶,4,4'-亚甲基-双(3-羟基2-奈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酸哌嗪。 |
不良反应 |
偶见眩晕、皮疹。 |
1. 本品不良反应较少,偶可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痛、感觉异常、荨麻疹等,停药后很快消失。2. 过敏者可发生流泪、流涕、咳嗽、眩晕、嗜睡、哮喘等。3. 偶见病毒性肝炎样表现、瞳孔缩小、调节障碍、麻痹性斜视等。 |
禁忌症 |
1. 孕妇及1岁以下小儿禁用。 2. 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肝肾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或癫痫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冠心病、严重溃疡病、肾脏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 营养不良、贫血患者应先给予支持疗法,然后再用本品。 3. 本品受热易变形,气温高时,使用前最好置于冷水或冰箱中冷却后再剪开取用。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本品对人体(特别是儿童)具潜在神经肌肉毒性,应避免长期或过量使用。2. 营养不良或贫血者应先予纠正,再开始服用本品。3.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