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908 |
注册证号X20000476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2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
口服,袋内容物应吞服,不要咀嚼,下述剂量每天分3~4次口服; -溃疡性结肠炎:急性期:4g/天(8袋) 缓解期:1.5g/天(3袋), 克罗恩病:缓解期:2g/天(4袋). |
化学成分 |
西咪替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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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1 长期用药或加大剂量时可出现:男性乳房肿胀、泌乳现象、性欲减退、腹泻、眩晕或头痛、肌痉挛或肌痛、皮疹、脱发等;
2 偶见的不良反应有:
① 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或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
② 咽喉痛热;
③ 不明原因的出血或瘀斑,以及异常倦怠无力;
④ 粒细胞减少或其他异常血象,多见于合并症严重之患者。 |
少见,艾迪莎治疗开始时可能会出现头痛、恶心、呕吐。如出现以下症状,必须停药:急性胰腺炎白细胞减少症,但上述症状极为罕见,停药后预后良好。极个别病人可出现心包炎和心肌炎。 |
禁忌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水杨酸制剂过敏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
注意事项 |
1 本品连续使用不得超过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下列情况慎用: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系统性红斑狼疮、器质性脑病、肝肾功能损害;
4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艾迪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