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牛磺酸胶囊 | 复方感冒灵片 |
生产厂家 | 湖南中和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花城药业有限公司 |
规格 | 0.4g。 |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3021935 | 国药准字Z44022554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用量:1. 1~2岁1粒(0.4克)。2. 3-8岁2粒(0.8克)。3. 9-13岁3粒(1.2克)。4. 14岁以上儿童及成人3~4粒(1.2-1.6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二天为一疗程。 |
化学成分 | 牛磺酸。 | 金银花、五指柑、野菊花、三叉苦、南板蓝根、岗梅、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辅料为淀粉、滑石粉、硬脂酸镁。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禁忌症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连续应用不得超过3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 仅限用于发热初起、热度不高的患者。 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5.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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