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7981 |
国药准字H2008350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5片,一日3~4次。 |
皮下或肌内注射,首次用量0.05mg作皮内或皮下注射,如无不良反应,隔日递增0.1-0.2mg至一次0.25-0.5mg,一日或隔日1次,总剂量 10mg为一疗程。儿童用量减半。注射部位:1.四肢轮替注射,在四肢部位皮下轮替注射。2.痛点注射,按不同患者痛点周围进行注射。3.穴位注射,参照中医经穴原则,在某些特定穴位经穴注射。 |
化学成分 |
两面针、野木瓜、宽筋藤、过岗龙、威灵仙、鸡骨香。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本品系蜂毒腺和副腺分泌的一种微黄色的透明液体,由多肽类、酶类、生物胺等物质组成。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1. 常见局部红、肿、热、痒,不需处理,忌搔抓。2.少见荨麻疹,停药或服用扑尔敏。3.很少见眼睑水肿,停药并服用扑尔敏。4.全射发热、恶寒,在用量为 1.5mg以上时较易发生,持续使用可望减轻,必要时可适当应用解热镇痛药。5.极稀少发生血红蛋白尿、腹痛、腹泻、恶心呕吐、休克、耳鸣、头痛、头晕,应停药,必要时应采用对症措施。对休克者,需作如下处理:平卧、吸痒、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或肌肉注射肾上腺素1mg或静脉滴注氢化可的松葡萄糖注射液(200mg氢化可的松溶于10%葡萄糖注射液50 |
禁忌症 |
儿童、孕妇禁用。 |
对品过敏者禁用,肾功能衰竭、造血系统疾患及孕妇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忌与酸味食物同服。
2.本品宜饭后服用。
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
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
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用药】禁用【儿童用药】禁用【老人用药】医师指导下使用 |
1.注射时应避开血管和神经干。2.穴位注射时,面部及手足位用量应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