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12 |
国药准字H20184138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毫克,一日3次。 |
均匀涂搽于患处,一次1~3ml,一日2~3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其化学名为?-甲基 -3-苯甲酰基-苯乙酸。 |
主要化学成分为酮洛芬: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不良反应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偶有用药部位发生散在皮疹,大剂量应用时,可能出现胃部刺激症状。 |
禁忌症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有过敏者禁用。2.胃、十二脂肠溃疡出血者禁用太康海恩酮洛芬搽剂。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 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它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酮洛芬搽剂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破损皮肤或患处有化脓性感染者禁用;3.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