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酮洛芬胶囊 | 乐瑞卡 |
生产厂家 | 黑龙江肇东华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辉瑞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50mg | 150mg*8粒 |
剂型 | 胶囊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12 | 国药准字J20160022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50毫克,一日3次。 | 本品可与食物同时服用,也可单独服用。 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75或150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或100mg,每日3次。 起始剂量可为每次75mg,每日2次;或者每次50mg,每日3次。可在1周内根据疗效及耐受性增加至每次150mg,每日2次。由于本品主要经肾脏排泄清除,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调整剂量。以上推荐剂量适用于肌酐清除率≥60毫升/分的患者。 服用本品300mg/日,2-4周后疼痛未得到充分缓解的患者,如可耐受本品,可增至每次300mg,每日2次,或每次200mg,每日3次(600mg/日)。由于不良反应呈剂量依赖性,且不良反应可导致更高的停药率,剂量超过300mg/日仅应用于耐受300mg/日剂量的持续性疼痛患。 如需停用普瑞巴林,建议至少用1周时间逐渐减停。 |
化学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本品主要成分为酮洛芬,其化学名为?-甲基 -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普瑞巴林。 |
不良反应 |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 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主要为头晕、嗜睡、共济失调、意识模糊、乏力、思维异常、视物模糊、运动失调、口干、水肿、体重增加及\"思维异常\"(主要为集中精力困难/注意困难)。参见产品说明书。 |
禁忌症 | 1. 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本品所含活性成份或任何辅料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 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 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品可能引起外周水肿,心功能III或IV级的充血性心衰患者应慎用。本品相关的头晕及嗜睡可能影响驾驶或操作机械的能力。服用后可出现肌酸激酶升高,如疑似或确诊为肌病或肌酸激酶显著升高时,应停用本品。本品可能引起躯体依赖性。孕妇慎用,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17岁的患者不宜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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