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七宝美髯口服液 | 金水宝胶囊 |
生产厂家 | 新乡佐今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济民可信金水宝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粒装0.33克 | |
剂型 | 溶液剂 | 胶囊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20048 | 国药准字Z10890003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粒,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发酵虫草菌粉(Cs-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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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用。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4.孕妇慎用。5.本品宜饭前服用。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久储有微量沉淀,须振摇后服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不易消化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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