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儿康宁糖浆 | 小儿咳喘颗粒 |
生产厂家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100ml*3瓶 | 每袋装6g(相当于原生药12.63g) |
剂型 | 溶液剂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0020541 | 国药准字Z61020026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20~30天为一疗程。 | 温开水冲服,周岁以内一次2~3g;一岁至五岁,一次3~6g;六岁以上,一次9~12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党参、黄芪、白术、茯苓、山药、薏苡仁、麦冬、制何首乌、大枣、焦山楂、炒麦芽、桑枝。辅料为蜜蜂、蔗糖、苯甲酸钠、山梨酸钾、枸橼酸、菠萝香精、陈皮油。 |
腥草、麻黄、石膏、苦杏仁(炒)、黄芩、僵蚕(炒)、川贝母、天竺黄、紫苏子(炒)、桔梗、细辛、甘草等15味 |
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食积化热者不适用。5.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 3、药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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