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果果 | 浦秀 |
生产厂家 | 广东宏远集团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袋6克,每盒10袋。 | 5mg*60片 |
剂型 | 颗粒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342 | 国药准字H20030532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3次。1-5岁,一次半袋;6-9岁,一次1袋;9-14岁,一次1袋半,15岁以上,一次2袋,或遵医嘱,温开水冲服。 | 推荐剂量为每天服药1次,一次10mg(一次1片),早晨单独服用或与早餐同时服用。如体重减轻不明显,4周后剂量可增加至每天15mg(1片半),若患者无法耐受10mg(1片)/日剂量,可降至5mg(半片)/日。不推荐使用15 mg(1片半)/日以上的剂量。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0.5毫克,人工牛黄5毫克。辅料为:蔗糖、聚维酮K30、香精。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西布曲明。 |
不良反应 |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损害、血小板减少症、思睡等。 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1.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 2. 其它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以及腹泻、胃肠炎等。 3. 本品可以引起肝功能异常,常随进一步的治疗而消失,尚有明确的剂量-反应关系。 4. 另外还可见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外周性水肿;关节炎、皮肤瘙痒、感觉异常、弱视等反应。 |
禁忌症 | 1、对本品某一成份过敏者禁用。 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患者。 2. 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 神经性厌食的患者。 4. 对本品成份过敏的患者。 5. 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高血压患者。 6. 有冠心病、心衰、心律失常和中风的患者。 7.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注意事项 | 1、不能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他解热镇痛药的制剂。 2、不宜大量或长期服用,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疗效不显著者宜就医检查。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5、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不详外,均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1.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 2.库欣综合征及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 3.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 5.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6.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 7.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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