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蜜炼川贝枇杷膏 | 狮马龙 |
生产厂家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英吉利制药厂有限公司 |
规格 | 68g ;138g ;210g ;345g | 40ml/瓶 |
剂型 | 膏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96 | 国药准字ZC20110013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三次,每次一汤匙,小儿减半。 | 用此油适量涂搽患处。 |
化学成分 | 川贝母,枇杷叶,南沙参,茯苓,化橘红,桔梗,法半夏,五味子, 瓜蒌子,款冬花,远志,苦杏仁,生姜.甘草,杏仁水,薄荷脑. | 松节油、桉油、肉桂油、丁香油、薄荷脑、水杨酸甲酯、樟脑、麝香草酚等。 |
不良反应 | 对破损皮肤有轻微刺激。 |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孕妇及婴儿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燥咳嗽,其表现为干咳,咽喉疼痛,鼻唇干燥,痰少而质粘,不易咯出。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长期服用,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本页面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产品实际附带说明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