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蛇胆川贝液 | 正骨水 |
生产厂家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玉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规格 | 每支10毫升 | 88毫升/瓶 |
剂型 | 溶液剂 | 溶液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4022397 | 国药准字Z4502165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 毫升,一日2次。 | 用药棉蘸药液轻搽患处;重症者用药液湿透药棉敷患处1小时,每日2~3次。 |
化学成分 | 蛇胆汁、平贝母.辅料为杏仁水、薄荷脑、蔗糖、蜂蜜、苯甲酸.羟苯乙酯。 | 九龙川 ,木香 ,海风藤 ,土鳖虫 ,豆鼓姜 ,猪牙皂 ,香加皮, 莪术, 买麻藤 ,虎杖等。 |
不良反应 | 蛇胆川贝液可能引起全身荨麻疹样药疹、弥散性红斑型药疹、水肿性紫癜型药疹的过敏反应、急性喉水肿、胸腹皮肤灼痛等。 | 本品刺激性强,不可内服,敷药时应注意皮肤,防止引起皮炎。 |
禁忌症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血虚无瘀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肺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咯痰不爽,痰粘稠。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孕妇、体质虚弱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忌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不能搽入伤口。3.忌生冷、油腻食物。4.儿童、孕妇、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过程中如有瘙痒起疹,暂停使用。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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