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铁棒锤止痛膏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甘肃奇正藏药有限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2020041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
不良反应 | 少数患者出现痒感、丘疹或红斑。 | |
禁忌症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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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本品为外用药。2. 忌生冷、油腻食物。3. 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对橡皮膏过敏者不宜贴用。4. 孕妇慎用。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 本品为局部疼痛的对症用药,治疗神经痛、风湿性关节炎应去医院就诊。关节肿痛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 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如有其他不适,亦应去医院就诊。8. 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胶布变枯,发硬失粘性)禁止使用。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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