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5109 |
国药准字H20094003 |
用法用量 |
外用。一日1-2次,局部涂擦。 |
外用。伤风感冒涂于鼻下;昆虫叮咬或皮肤皲裂等,涂于患处,一日3~4次。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毫升含水杨酸44毫克,苯甲酸60毫克,松馏油0.3毫升,辅料为乙醇。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水杨酸甲酯3.33毫克、樟脑90毫克、薄荷脑13.5毫克、松节油0.83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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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反应 |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
可引起局部过敏反应或接触性皮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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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湿疹、糜烂或急性炎症时禁用。 3.婴幼儿禁用。 |
尚不明确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处。 2.用药后局部症状加重时立即停用,并咨询医师。 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
1 若伤风感冒长期未愈或同时有发烧者,不宜用本品,应到医院诊治。
2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3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本品含有水杨酸甲酯,婴儿不宜长期使用。
6 本品不应大面积使用。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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