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7021436 |
国药准字Z20020025 |
用法用量 |
外用,贴患处。一次1~2片,持续12小时,一日1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2次,餐前半小时服用。疗程2周。 |
化学成分 |
辣椒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油、水杨酸甲酯、樟脑、碘、碘化钾、盐酸苯海拉明。 |
甘遂(醋制)、大黄、牵牛子(炒)、槟榔、香附(醋制)等十四味。 |
不良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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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患者服药后可出现便溏,大便次数增多。 |
禁忌症 |
孕妇及皮肤破损处禁用。 |
1、呕血、便血、肝昏迷先兆者及孕妇禁用。2、低血钾者慎用。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2.本品含有刺激性药物,忌贴于创伤处,有皮肤病者慎用,皮肤过敏者停用。3.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哺乳期妇女慎用。4.青光眼、前列腺肥大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儿童、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瘙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逐水之剂,建议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用药期间注意监测血液电解质变化。 3、不宜与甘草及甘草制剂药物同用。 4、请按规定的疗程和剂量用药。 5、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