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1023618 |
注册证号H20170379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睡前服。 |
应该由具有阿尔茨海默病诊治经验的医生开始治疗和监督。应根据目前的指南做出诊断。建议在护理者的定期给药并监测治疗下开始利斯的明的治疗。 剂量 透皮贴剂规格:4.6mg(5cm2);利斯的明在体内的释放量:4.6mg/24小时;利斯的明含量:9mg;贴剂大小:5cm2 透皮贴剂规格:9.5mg(10cm2);利斯的明在体内的释放量:9.5mg/24小时;利斯的明含量:18mg;贴剂大小:10cm2 起始剂量 治疗的起始剂量为4.6mg/24小时,每天一次。 维持剂量 至少治疗4周后,如果治疗医生认为耐受性良好,剂量应由4.6mg/24小时每天一次増加至9.5mg/24小时每天一交(毎日推荐有效剂量),若显示持续治疗使患者获益:应维持此剂量治疗。 剂量调整 9.5mg/24小时每天一次是推荐的每日有效剂量,若显示持续治疗使患者获益.应维持此齐量治疗。 应定期重新评估利斯的明的临床获益。当以最佳剂量治疗缺乏疗效时,也应该考虑停药。 中断治疗 如果观察到消化道不良反应和/或存在锥体外系症状加剧(如震颤),则应暂时中断治疗,直至不良反应好转。如果治疗中断不超过3天,则透皮贴剂可恢复至相同的剂量。否则.应使用4.6mg/24小时每天一次的剂量重新开始治疗。 如重新开始治疗期间不良反应仍持续存在,剂量应暂时成至以前耐受良好的剂量水平。 从胶囊转换为透皮贴剂治疗 使用利斯的明卡巴拉汀胶囊治疗的患者可转换为利斯的明透皮贴剂治疗.如下所述 口服利斯的明卡巴拉汀<6mg/日治疗的患者.可转换为4.6mg/24小时每天一次透皮贴剂。 口服利斯的明卡巴拉河6-12mg/日治疗的患者.可转换为9.5mg/24小时每天一次透皮贴剂 应指导患者或护理者在末次口服药物的第二天首次给予透皮贴剂治疗。 体重低于50kg的患者:这类患者应谨慎调整剂量.这些患者可能发生更多的不良反应且更可能不良反应终止治疗。应谨慎调整剂量并监测这类患者的不良反应(如过度恶心或呕吐),如果出现此类不良反应,则应考虑减量(见注意事项) 肝功能损害,由于在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中应用口服剂型后药物暴露量升高,应根据个体耐受性递增推荐剂量,并进行密切监测,因为有临床上显著肝功能损害的患者能发生更多剂量依赖性不良反应,尚未在严重用肝功能损害的患者中进行研究。在这类患者中調整剂量时应格外谨慎。(见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肾功能损害,存在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无需调整药物剂量。(见注意事项、药代动力学) 给药方法 利斯的明透皮贴剂应每日一次贴于上背或下背、上臂或胸部的清洁、干燥、无毛、无破损的皮肤处,且不会被贴身衣服摩擦掉落,不推荐选择大腿或腹部应用透皮贴剂,因为透皮贴剂用于这些部位时,刻观察到利斯的明的生物利用度下降。 透皮贴剂不应应用于发红、发炎或有伤口的皮肤。建议每日更换用药部位以避免潜在风险,应避免在14天内在同一部位的皮肤再次用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皮肤刺激性的潜在风险。 应对患者于护理者进行重要的给药指导: 在应用新贴剂之前,应去除前一天的贴剂(见药物过量)。 应在24小时后更换新贴剂。一次只能应用一个贴剂(见药物过量)。 用手掌用力按压贴剂至少30秒.直至贴剂边缘粘贴结实。 如果贴剂脱落.应在当日贴上新的贴剂,并继续在第二日与往常一样在同一时间更换贴剂。 贴剂在日常环境下均可使用.包括洗浴和炎热天气。 ・贴剂不应长期暴露于任何外部热源(如过度日晒、桑拿、日光浴)。 不应将贴剂切割后使用。 移除透皮贴剂后用肥皂和水清洗双手。使用后接触到眼晴或眼睛变红应立即以大量清水冲洗.如症状没有好转应咨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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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成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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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性成份:利斯的明 化学名称:(S)-N-乙基-N-甲基-3-[1-(二甲氨基)乙基」-氨基甲酸苯酯 分子式:C14H22N2O2 分子量:250.34 辅料:维生素E聚(甲基丙烯酸丁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压敏粘合、硅压敏合剂、背衬.防粘衬里、硅油、印字油墨 |
不良反应 |
1、服后偶见疲倦、药疹、眩晕、潮红、恶心、厌食、水肿、排尿困难、无力、兴奋、震颤和头痛。
2、偶有黄疸的报道,但停药后均可消失。
3、罕见的有多形红斑反应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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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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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用于助眠,连续服用不得超过1周。如服用1周症状未缓解,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2、妊娠、哺乳期妇女慎用。
3、驾车、操纵机器、高空作业等人员工作时禁用。
4、如服用过量,请及时向医务人员求助。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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