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阿那日五味散 | |
生产厂家 | 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 |
规格 | ||
剂型 | 散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055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克,一日1~2次。 | |
化学成分 | ||
不良反应 | ||
禁忌症 | ||
注意事项 | 1.忌生冷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本药宜空腹用温开水服用。4.本药为香燥之品组成,如遇口干舌燥,手心足心发热感者慎用。5.服用三天,症状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并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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