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烧烫伤膏 | 悦康 |
生产厂家 | 通化茂祥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悦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40克/瓶 | 每素丸重20毫克 |
剂型 | 膏剂 | 丸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4885 | 国药准字Z44021835 |
用法用量 | 涂敷患处。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1-3次,或遵医嘱。 |
化学成分 | 獾油、地榆、大黄、冰片 | 灵芝、红花、人参、附子、人工麝香、熊胆、体外培育牛黄、珍珠、蟾酥、冰片。 |
不良反应 | 在临床研究中发现个别病人服药后出现口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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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症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 高血压控制不良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慎用。3.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4.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5.重度、大面积烫伤时应去医院就诊。6.烧伤局部用药一定要注意创面清洁干净,在清洁环境下最好采用暴露疗法。7.轻度烧伤患者用药一至二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局部有脓苔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本品可引起子宫平滑肌收缩,妇女经期及孕妇慎用。运动员慎用。请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2.在临床实验中有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心悸、心闷、胸闷或胸闷加重、胸痛等症状,停药后这些症状得到缓解或痊愈。建议在停药后去医院就诊。 3.在临床试验中有少数患者出现胸痛、腹部不适等症状,后又自行痊愈,暂无临床意义。 4.在临床试验中有极少数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轻度的肝功能异常现象,但该现象原因尚不明确,暂无临床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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