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盐酸苯海拉明片 | 小儿康颗粒 |
生产厂家 | 赤峰万泽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海南葫芦娃制药有限公司 |
规格 | 10g*9袋 | |
剂型 | 颗粒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5021449 | 国药准字Z46020125 |
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 饭后服药口服,一次25 ~ 50mg, 一 日2 ~ 3次。 用于防治晕动病时,宜在旅行前1 ~ 2小时,最 少30分钟前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5~10g,一日3次。 |
化学成分 | 盐酸苯海拉明 | 地服草,谷精草,夜明砂,蚕砂,蝉蜕,谷,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麦冬,玉竹,赤芍,甘草 |
不良反应 | (1)常见的有: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共济失调、恶 心、呕吐、食欲不振等。(2)少见的有:气急、胸闷、咳嗽、肌张 力障碍等。有报道给药后可发生牙关紧闭并伴喉痉挛。(3)偶可引 起皮疹、粒细胞减少,贫血及心率紊乱。 | |
禁忌症 | 重症肌无力、闭角型青光眼、前列腺肥大者禁用。 对本品及赋形剂过敏者禁用。新生儿、早产儿禁用。 |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
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 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 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 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 作机器。(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5)本品的 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期服用本品,有使婴儿腭 裂、腹股沟疝和泌尿生殖器官畸形发生率增多的可能,孕妇应慎用; (2)本品有少量可从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老年患者用药】可发生反应迟钝、头晕等。【药物过量】过量可能引起精神错乱、抽搐、震颤、呼吸困难、 低血压。婴儿与儿童用药过量可致激动、幻觉、抽搐,甚至死亡。如 服用中毒量,可用生理盐水洗胃和导泻。抽搐时可静注地西泮控制。 低血压者可使用血管收缩药对症治疗,其他包括给氧和静脉输液及支 持治疗。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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