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元顺 | 布洛芬片 |
生产厂家 |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万通药业集团梅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规格 | 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250mg、咖啡因3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3mg | 100mg |
剂型 | 胶囊剂 | 片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0264 | 国药准字H22023681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粒,一日3次。 | 口服。 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儿童用量见下表:年龄(岁)1-3,体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片)1/2,次数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年龄(岁)4-6,体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片)1,次数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年龄(岁)7-9,体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片)1.5,次数小时不超过4次。年龄(岁)10-12,体重(公斤)8-32,一次用量(片)2 |
化学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粒含对乙酰氨基酚0.25g,咖啡因30mg,盐酸伪麻黄碱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3mg。 | 布洛芬 |
不良反应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注意事项 |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 心脏病、高血压、甲状腺疾病、糖尿病、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 运动员慎用。8.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9.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10.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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